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座倾角,即座面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,其范围在国家标准GB 3326-1997中被明确规定为1-4度(适用于靠背椅和扶手椅),或3-6度(适用于折椅),且角度级差为1度。同时,背倾角,也就是靠背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,其范围则被设定为95-100度(靠背椅和扶手椅),或100-110度(折椅),同样遵循1度的角度级差。值得注意的是,沙发和躺椅的座倾角与背倾角范围会有所不同,其中沙发通常为3-6度与98-112度,而躺椅的则更大。
座深,即座面前沿至后沿的距离,是影响使用舒适度的重要因素。座深过深或过浅都会导致小腿和腰背的不适。经过实践验证,座深以略小于坐姿时大腿的水平长度为宜。具体来说,这个长度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表示:座深T = 坐姿大腿水平长度 + 60mm(间隙)。
国家标准GB 3326-1997对不同类型椅子的座深做出了明确规定。靠背椅的座深T范围为340-420mm,扶手椅的为400-440mm,折椅的同样为340-420mm,且尺寸级差均为10mm。而对于沙发及其他休闲类座具,由于其靠背斜度较大,座深可略大,范围为480-560mm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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